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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元的衣服丢失了按行规只赔六百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0-11 13:11:21

  中国宁波网讯 孙女士在干洗店里洗的一件近2000元衣服丢失了,按洗涤行业有关规定,干洗店只能赔600元,孙女士觉得无法接受。

  孙女士致电晚报87777777热线说,她花了2000元左右买的一件名牌男装在福奈特干洗店洗涤后,最近她去拿衣服时,干洗店告诉她衣服丢失了,并且表示最多只能赔她600元。孙女士无法接受,她认为这与衣服的价格差距太大了。

  福奈特干洗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衣服确实丢失了,孙女士提出了赔偿1000元的要求,但干洗店很难接受,因为衣服有些年头了,肯定要折旧,再说当初干洗时,她们已告知了孙女士若衣服过期不取、丢失等情况发生时,双方解决问题的办法,孙女士并没有提出异议。记者也看到,福奈特干洗店里高悬着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商业联合会洗涤分会于2004年4月6日起发布执行的《宁波市洗涤(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暂行办法》,按该“办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衣物丢失、损坏、丧失实用价值时,经营者给予消费者衣物洗涤费不超过20倍的赔偿”。若按这一标准,店方确实是按我市洗涤行业的最高标准对孙女士进行赔偿。

  洗涤分会的这一行规是无效合同,宁波甬泰律师事务所的张帅军律师认为,首先洗涤分会是民间组织,制定的行规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次,上述单方面的格式条款,按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合同的一方有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张律师认为,孙女士等消费者完全可以不接受这些行规限制,主张自己权利。孙女士的衣服确实也存在着折旧等问题,过高的索赔也是不现实的,双方不妨协商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送去干洗的多是些高价衣物,但若按干洗费来估值,与衣物的购买价格确实普遍存在着差距,因此,参与解决过多起干洗纠纷的张律师告诉记者,我市干洗行业类似孙女士这样的纠纷有增多趋势。看来,现在的干洗行规确实也有待更新了。福奈特干洗店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和孙女士协商,以高出行规的标准力求解决这一纠纷。(记者景致)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