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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首次规定不得招原中小学教学班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0-12 12:16:06

  中国宁波网讯昨天,市教育局为规范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重申了中小学校双休日及节假日教育活动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教本班的学生,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班级不能招收原中小学的教学班,也不能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开展教学活动。

  教育部门重申,学校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全班性的集体文化课补习;不得动员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来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组织开展双休日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师资、设备、场地等条件,并经“学生假日活动服务中心”审定,经审定后的各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必须打破原教学班,只能开展智能类、技能类等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活动,只能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教育部门强调,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真正减下来。并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尤其是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教育局要履行好对新增加的初中学校的管理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职称评定、先进评选、年检年审中予以一票否决。另外,学生和家长发现违规现象,可以向87191191教育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向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市教育局对于群众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严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责成整改外,还将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通报。(记者郑仲晔)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