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由于警方发布的网上通缉犯信息有误,27岁的宁波人陈某被警方关了两天一夜。昨天,陈某和他的母亲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这一经历。
上完夜校突然失踪
9月23日,陈某的家人发现他的手机一直没人接听。公司里说陈某当天根本没有去公司,而夜校的老师说陈某前一天晚上上完课就回去了。因为儿子是单位的会计,陈母担心儿子被人抢劫或绑架了,老人四处打电话,但始终无法联系上陈某。
无辜男子成通缉犯
陈某回忆说,9月22日晚上,他从夜校下课后,因为误了回家的公交车而投宿宾馆。23日凌晨2时,他在宾馆内被民警带走,理由是根据杭州警方发布的网上信息,他的身份证信息与网上通缉犯完全相符,需要等待杭州警方的进一步确认。23日下午,杭州上城区小营派出所民警将陈某押往杭州,带到临海古城派出所关押了一夜。24日中午,陈某被押到了小营派出所,经初步审查,民警认定可能抓错了人。得知陈某的消息后,其家人于24日连夜赶到杭州,并请求立即办理核对手续,在对指纹进行核对后,警方在当晚10时许将陈某释放。
丢失身份证被利用
为什么无辜男子会变成“网上通缉犯”呢?原来,陈某在2002年曾丢失了身份证,当发现身份证丢失后,陈某也进行了挂失。2004年,有犯罪嫌疑人在杭州利用了陈某丢失的身份证,陈某就这样成了“网上通缉犯”。但让陈某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嫌犯利用自己已经挂失的身份证作案后自己还要被误会。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杭州上城区小营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他告诉记者,网上的信息已经被更正,他们会妥善处理好此事。
杭州警方来甬协商
被警方关了两天一夜的经历让陈某和家人很“受伤”,陈母告诉记者,从被关到释放回来,儿子两天两夜未进食,精神受到了伤害,他经常做噩梦,半夜里时常惊醒。整个人也不像以前那样开朗,总是一个人在屋子里发呆。陈某说他所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的刘慧杰律师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如果警方没有采取拘留或逮捕的刑事手段,公民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但是陈某可以要求警方为其恢复名誉。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陈某接到了杭州警方的电话,对方称将于14日来宁波处理相关事宜,陈某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