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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第三次敲诈当事人男子获刑四年半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0-14 07:51:54

  中国宁波网讯 邵某曾因两次敲诈宁海某公司总经理娄某,坐了四年牢。今年刑满释放后,他居然又拿着敲诈信和爆炸物品去敲诈娄某。近日,宁海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2年2月,邵某因没钱过年,与他人一起砸碎娄某汽车的挡风玻璃后,向其敲诈了2.5万元。一个月后钱被挥霍一空,邵某欲再次敲诈娄某30万元,结果被警方抓获,后被判刑四年。

  今年刑满释放后,邵某因经济拮据,再次产生敲诈娄某的念头。6月7日凌晨3时许,他来到娄某家外,将事先写好的两封敲诈信和爆炸物品扔入院内,并以娄某的名誉及其家人性命相威胁,敲诈88.8万元。次日,邵某去指定地点拿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