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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稿源: 鄞州新闻网  | 2006-10-16 08:37:38

  中国宁波网讯 10月13日,我区下发《关于调整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从今年5月1日起,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每月同比调高96元。

  目前,全区享受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共78人,其中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为52人,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为26人。调整后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26%的比例计算,实行自然增调,本年度增调数为每月96元,即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月补助费由422元调整为518元,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从462元调整为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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