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总体部署,我区在经过前期调查之后,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成立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并于2006年9月29日起对新路水库农村移民进行了调查登记,正式启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据悉,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是大碶新路水库农村移民,由于水库建设距现在时间长,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积极做好准备,制定了严格的调查审核计划,先接受移民调查登记,再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初审,后再逐级核定,落实扶持政策。
目前,我区已设立两个移民接待点,分别在大碶街道人民南路19—2号和新碶街道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