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海源通讯员祝丛枫)因为一场酒后的“查房”纠纷,被告人单某伙同他人持刀将人砍伤一案,近日,经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对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2003年5月16日凌晨,被告人单某和王某住在宁海某宾馆,因林甲、林乙等人喝酒后路过该房间时听到房间里有声音,就以派出所“查夜”为名敲单某的房间,王某感到很气愤,就和被告人单某一起尾随林甲等人到另一宾馆房间外,单某叫人拿来3把砍刀后和王某等人持刀冲进房间对林甲、林乙乱砍,致使林甲、林乙轻伤。案发后单某一直躲避在外,今年7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