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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引发投资创业热潮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6-10-19 14:06:48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来自吉林的贾先生在领取市极美耐工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凭借这家注册资本仅3万元的公司,和朋友一起开始了在余姚的创业生涯。而就在不久前,我市的周先生与另一名股东以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先行出资15万元,就顺利拿到了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的营业执照,为尽快开展业务奠定了基础。据记者了解,我市已有众多创业者像贾先生和周先生这样,借助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制度方面的新规定,成功跨越低门槛,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制度作了重大的修改,尤其是降低了注册资本的限额,扩大了出资形式的范围,放宽了对外投资的限制,承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为投资创业者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市工商部门在新《公司法》实施后,及时调整和增设了登记窗口,并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业务办理限时制等各项便民措施,将正常办照期限缩短至5天,使《公司法》“鼓励创业、促进投资,方便公司设立”的立法意图全面落到实处,引发了我市新一轮投资创业热潮。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新设有限责任公司886家,比去年同期增长51.7%。其中,分别有412家和31家公司享受到了注册资本限额降低的好处和分期缴纳出资的便利,成为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最直接的受益者。目前,公司因其较低的准入门槛、规范的管理机制、有限的投资风险,成为广大投资创业者首选的企业组织形式。

  新《公司法》除了有效减轻公司创办者的资金压力外,还在对“一人公司”的规定方面,满足了民间投资的现实需求。市禾仕电器有限公司的老总蔡先生对此深有感触:他在2001年就开办了一家电器厂,但当时注册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因为那时如果要设立公司,必须拉上亲朋好友作为挂名股东,以凑足法定的股东人数,这样不但登记手续麻烦,而且产权结构也不符合实际。新《公司法》实施以后,他在全市率先申办了一家一人公司。今年1月份以来,一人公司得到了我市许多投资创业者的青睐,以平均每三天注册登记两家的速度增长,现在全市已有175家一人公司,占新设公司总数的19.8%。

  同时,新《公司法》也允许出资人用能以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并且其最高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这一规定为企业解决人才难留问题提供了一种较好的选择。目前,我市有多家公司正在尝试让技术人才用专利技术作价投资入股,让科研技术骨干成为股东,将他们留在公司,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宋军科仲 坚)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