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产权处获悉,我市房产交易办证将从10月23日起再度全面提速,承诺时限在原有基础上总体缩短三分之一。这是市房产交易中心两年内第二次缩短办证时限。
据了解,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产权处对原来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审核,减少了原来由于机构重叠而引起的部分重复环节,同时实现了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为了确保提速工作的正常进行,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产权处将原来内部科室之间每日一次的移交制改为半日移交制,要求有关科室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的下班前,将本环节的办结件移交给下一环节。同时,还要求有关科室遵循“能快则快”的原则,本环节一旦办结,就尽快移交给下一环节。
据介绍,提速包含多项内容,如初始登记发证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商品房交易发证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存量房交易发证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拆迁房登记发证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继承房屋登记发证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房改房登记发证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变更登记发证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上述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限统一定为30日。
目前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产权处已联合启动数字房产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预计明年初步成形并投入使用。数字房产建成后,将进一步缩短承诺时限,多项业务甚至可以实现立等可取,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另悉,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昨日表示,2006年10月23日起对土地交易登记发证工作在原加速办理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提速。
为加快土地登记发证速度,缩短办理时间,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对原办证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技术改造,并充实和加强了办证力量,实行窗口服务员工责任制管理,对有关办事流程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土地登记发证再次提速的具体承诺时间为:初始登记中的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调整为4个工作日,补办出让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其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存在着重要依据不全的受理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