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创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我县决定在原有的城区交通管理“双禁”封闭圈的基础上,扩大“双禁”区域范围,新的“双禁”区域范围包括“外环路——沿海南线——兴海路——环城东路——跃龙山路——徐霞客大道——西郊路——环城西路——山河路——外环路”一线以内区域。从10月18日起,在上述区域内道路禁止拖拉机及1吨以上货车通行、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我县自1999年5月1日起,在城区实行“双禁”,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观,影响居民生活的交通噪音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近几年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道路不断延伸,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原有的“双禁”区域范围已无法适应新的城市发展的需要,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多次考察和论证,报请县政府批准,扩大了城区交通管理“双禁”范围。
为了让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知道扩大后的城区“双禁”范围,交警部门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在进入城区的各路口安装了28套64块醒目的禁令标志,并将加大对新的“双禁”区域道路的巡查力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城区“双禁”规定,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祥和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