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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不得忽视救火英雄获赔36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0-23 12:12:21

  中国宁波网讯 工厂突发大火,外来工李孝聪冲上去奋力扑救,不幸身负重伤,全身烧伤面积达70%。此后,这名救火英雄受到了政府的奖励。但他在后续医疗费的赔付问题上遇到了麻烦。经过长达近3年的波折,日前,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孝聪终于获赔后续医疗费36万元。

  2002年底,时年39岁的陕西安康人李孝聪进入位于余姚的宁波伟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明伟压铸分公司工作。2003年10月2日下午4点,厂内发生火灾。在救火中,李孝聪全身70%被烧伤,后经劳动部门鉴定,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五级。在此后的抢救治疗中,李孝聪靠该分公司负责人王某支付的5.7万余元医疗费和从50多名老乡手中借来的近6万元钱摆脱了生命危险。此后,李孝聪因负债累累,不仅维持治疗无法继续,生活也陷入困境,正读初中的女儿也失学在家。2004年6月,在当地劳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王某向李孝聪支付13万元。

  有了这13万元,李孝聪还掉了各种债务9万余元,准备用余下的一点钱进行植皮手术。可他一打听吓了一跳,根据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的诊断估算,完成后续治疗尚需花费36万元。2005年1月,李孝聪再次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但因此前已进行了调解,劳动仲裁委对此申诉不予受理。几天后,李孝聪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波伟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明伟压铸分公司赔偿其后续医疗费用36万元。2005年6月,法院判决压铸分公司赔偿李孝聪后续医疗费用36万元。压铸分公司不服此判决,上诉市中级法院。同年10月,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孝聪的起诉。

  李孝聪又一次陷入了困境。此后,当地工会组织向市总工会反映了此事,市总工会指派浙江天职正律师事务所邵光辉律师为李孝聪提供法律援助。在邵律师的帮助下,李孝聪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今年5月,法院予以立案,并于10月17日作出判决,撤销此前裁定和一审判决,宁波伟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赔偿李孝聪后续医疗费用36万元。

  李孝聪在接受采访时说,希望能尽快拿到这笔钱,可以安心进行后续治疗。他说,虽然这几年过得很苦,但这期间遇到了不少好心人,政府对其救火之举还进行了奖励,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为他主持了公道,这对他都是莫大的安慰。对此,律师也指出,如果当时单位替李孝聪办理了工伤保险,不仅李孝聪的医疗费用能迅速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伤者痛苦,单位也不会因此承受经济压力。(记者姜恒)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