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杨继学通讯员张春艳)昨天上午,一名乘客在出租车上捡到一部手机。细心的的姐发现后,要求其将手机归还失主,不想对方却索要了40元的“奖励费”。
昨天上午9时左右,市友谊出租汽车公司浙B·T0076司机顾慧芳从轻纺城接上一名外地男子去望湖市场。途中,她几次听到手机铃声连续在响,该乘客却不与理睬,顾慧芳产生了疑惑,于是回头问他:“您怎么不接手机呢?这手机不会是前面乘客遗失的吧?”该男子很生气地说:“你管这么多闲事干嘛!”顾女士不依不饶:“在我车上遗失的物品我就有权利和义务将它交给失主。如果手机是你的,请你告诉我号码,如果你报的号码准确我就向你道歉。”此时,乘客不得不承认手机是刚刚从座位上捡的。但对方提出如果要归还手机他有两个要求:一是免收车资,二是顾女士要给他60元钱做为“奖励”。经过协商,无奈之下顾女士免了车费又给了对方40元钱。
随后,顾女士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并将手机送往失主所在的中兴小区。在浙江德盛建设集团工作的失主严先生拿出500元钱作为酬谢,但被顾女士谢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