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女业务员策划宾馆抢公司经理业务款被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0-24 07:35:5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诸新民通讯员严雪婷褚申尧)一女子趁陪同公司经理在宁海催讨业务款之机,伙同他人里应外合将经理刚收到的业务款抢劫一空。日前,宁海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陈某及其同伙刘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1年,各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18日,陈某趁陪同建德市某公司经理徐某外出催讨业务款之机,与刘某、汪某(另案处理)谋划,准备伺机抢劫徐某的钱财。4月20日,徐某在宁海讨到28400元业务款后,与陈某入住宁海某宾馆。陈某随后打电话将住处告诉同伙。当晚,汪某便从建德赶到宁海,与陈某商定抢劫方案。4月21日上午7时许,陈某按事先约定打开房门,汪某随后持刀进入房间,与陈某一起用胶带将徐某的手脚绑住,抢得人民币28400元。事后,陈某分得赃款16000余元,后将其中的6000元分给了刘某。

  法院调查发现,涉案男子刘某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建德市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02年8月7日才刑满释放,系累犯,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