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教育局消息:宁波市200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始。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28日(星期六照常进行),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15。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大榭开发区人员到北仑区报名,科技园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员到鄞州区报名)。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宁波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海曙区永丰路19号)。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报名时需随带相关材料: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的本科文凭如原专科是师范类的还需专科文凭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毛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