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0月13日,本报以大篇幅报道了我市一些地方溪坑鱼面临枯竭的困境,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市民致电本报谈论看法。作为主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此事持何态度?为此记者采访了该局一位负责人。
针对市民提出能否采取放养鱼苗,既保证市场供应,又维持溪坑鱼生态平衡这一说法,该负责人认为,放养鱼苗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从长计议。首先必须准确掌握野生鱼类资源的生存状态,目前关于“鱼越来越少”的认识仍停留在感性,须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升到科学理性的高度;其次放养鱼苗涉及到数量、种类、地点、时间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其可行性目前仍不明朗,将作深入研究。
针对市民提出,能否在每年的春夏之交鱼类产卵季节设置一个“禁渔期”,该负责人说,目前可行性非常小。因为不像海洋,管好船就行,也不像打猎,管好枪就行。很多村家家都有渔具,人人都会捕鱼,“禁渔”很难操作,也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该负责人表示,加大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力度,仍是目前监管的重点。近段时间市海洋与渔业局将集中人力物力,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非法捕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