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先生报料称:我居住的村里有两家小作坊,每天雇佣工人在清洗废旧塑料,既污染了河水,其发出的臭味也很重,群众向环保部门举报了,但罚款后这两家作坊竟然还在生产,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如何处理这类情况的?
记者邵阳实习生冯巧咪核实报道:王先生所讲述的这两家小作坊是位于杭州湾新区新东村,每家都雇佣了四五个工人,每天在河里清洗回收来的废旧塑料,曾有村民将这种情况向市环保部门作了反映,市环保部门也派人来实地查看,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处理,据说还罚了款。
王先生告诉记者,此事过后,村民本来以为这两户人家会就此收手,没想到在几天之后他们竟然再次开工。他很疑惑,为什么这两户人家在环保部门作出行政罚款后还公然生产?是不是缴了相关罚款了就可以继续生产?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环保局法规监督科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环保部门对此类污染企业处理十分重视,在接到群众相关投诉后将派人赴被投诉企业实地核实情况,根据污染程度作出相应处理:情况较轻者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较严重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违法行为向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加工生产,拆除生产专用设施,并处罚款。若其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规定的内容,环保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