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县财税局获悉:根据有关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抵免增值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文件精神,该局组织生产出口企业对2005年以来自产货物抵免增值税申报税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截至8月15日,全县138家生产出口企业自查补缴了税费260.1万元,其中城建税206.4万元,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53.7万元。(欧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