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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新房"是二手房 购房者获赔6500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0-26 07:51:05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刘德通讯员东消)合同上明明写的是一手房,等办好房产证后,却变成了二手房。东钱湖消费者胡先生就遇到了这样郁闷的事情。昨日,在东钱湖消协的调解下,胡先生得到了房产公司6500元的赔偿。

  据了解,胡先生今年向东钱湖一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在合同上写明是一手房。谁知在拿到房产证后,胡先生却得知该房子是二手房。气愤的胡先生向房产公司交涉,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遂向当地消协部门求助。

  在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原来,胡先生购买的房子产权并不属于房产公司。这套房子原产权登记人为一拆迁户,在从这家房产公司拿到房子后,这位拆迁户把房子卖给了另一位购房者王某,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王某为了购买该房产公司的另一套新房子,又把这套房子退还给了房产公司,但仍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房产公司就把这套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子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出去,以至于造成了这起消费纠纷。

  根据调查情况,消协认定该房产公司以欺骗的手段,隐瞒事实,在未告知购房者真相的情况下出售房子,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给购房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房产公司赔偿购房者6500元。消协人士也据此提醒,买卖房子是大事情,市民务必要谨慎,要依据相关规定办好手续,以免引起纠纷。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