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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养路费包缴 符合条件的可享优惠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0-26 13:41:5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昨日从市稽征处了解到,我市已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营运货运汽车实施养路费包缴政策,相关货运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其下属营运货车一年就可享受缴纳10个月的公路养路费的优惠政策。目前,包缴2006年养路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据记者了解,凡本市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运企业,营运货车养路费征费吨位达到150吨位以上,其所属载重量和征费计量吨位均在5吨以上的营运货运车辆,均可以参加包缴。包缴以年为单位,获准包缴的车辆只需按标准缴纳10个月养路费。

  实行养路费包缴政策尚属首次。而要享受这个政策也有较高要求———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已按规定享受养路费征收优惠政策的车辆不实行包缴,企业如果有欠费车辆,必须全部补缴所欠养路费后,方可提出包缴申请。

  包缴实行一年一审制,企业今后可在每年的10月1日到11月30日提出对次年度的包缴申请。据测算,包缴政策的实行能给符合条件的企业节省不少成本。今年上报的16家企业中一共有220辆车,每辆车的吨位普遍在7.5吨到30吨。一辆10吨车,一个月的公路规费就要缴纳2750元,220辆车以平均每辆10吨计算,如果审核通过,这些企业则能少缴121万元。

  “包缴2006年养路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据市公路稽征处征收科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20日之前,有20多家符合初步条件的企业提出了申请。在淘汰5家之后,目前有16家企业共220辆车的申请报告上报到省公路局,待审核签发后,车籍地稽征部门将与包缴企业逐一签订包缴协议书。

  事实上,出台包缴政策并非宁波一地,而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不过各地具体实施细节不一。市公路稽征处有关负责人称:此次出台是为了优化货运企业运力结构,实现规模化经营。截至2005年,我市共有货运运力23.6万余吨,大部分都是小吨位车和小规模货运企业,包缴优惠政策可促进部分企业做大做强。(记者吴明京通讯员林学华)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