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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青妇座谈会提构建和谐社会实践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0-28 08:05:0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前两天,市委召开全市工青妇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工青妇工作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市委副书记郁义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委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市级有关部门分别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郁义康指出,工青妇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团员青年和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其性质、特点和优势决定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市各地要着眼于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着眼于激发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动员带领作用;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维权服务作用;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凝聚作用。通过这“四个作用”的发挥,不断提高工青妇组织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协助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协调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工青妇组织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郁义康指出,要抓好“三大载体”,增强工青妇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实效性。工会组织要以“和谐企业”为载体,推动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当前尤其要做好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工作。共青团组织要以“和谐青年”为载体,切实抓好“责任、奋进、文明”这一主题,促进广大青年和谐成长。妇联组织要以“和谐家庭”为载体,积极探索开展以“学习兴家、平安保家、文明立家、廉洁持家、绿色美家”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努力以千家万户的“小和谐”推动全社会的“大和谐”。

  郁义康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切实为工青妇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既要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在政治方向和重大决策上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青妇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工作创新,努力把工青妇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