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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近7000万增值税发票经理判无期徒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0-30 09:08:1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萌通讯员周恺顾旭峰)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犯罪嫌疑人邵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早在1998年,市国税局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讯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时任公司经理的邵军于1997年8月至12月期间,收用了潮阳市汇侨经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3份,价税合计6969.7万元。其中税款1012.7万元,且已向国税部门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罪行败露后,邵军携带财务资料潜逃。

  去年年底,也就是邵军出逃的第8年,他被广州警方抓获。由此揭开了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来龙去脉。

  1995年邵军认识了经营通讯器材的香港人尹某,不久尹某找到邵军帮其“走货”。尹某先派人将BP机和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广东空运到宁波,邵军按尹某要求将货发往北京等地,并向北京的接货公司开出尹某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后,北京的接货公司将货款汇到邵军公司的账上,邵军再连同自己应付的货款一并换成美元汇往尹某指定的账户。

  “走货”业务共持续一年多时间,为此,邵军先后成立了宁波华讯公司和保税区光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中华讯公司主要收用尹某送来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北京的接货公司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光华”公司负责向银行“购汇”,并将换来的美元汇往香港。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