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县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暂行规定》,并决定先在县公建中心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中试行,取得经验后予以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拉开序幕。
记者了解到,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是此次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所有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政府专项资金、国债资金、上级补助及资产置换、捐赠、政府性融资等)都纳入县财政在相关金融机构开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中统筹管理,先存后用;所有基本建设支出按预算指标、按用款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进度的原则,由财政国库科统一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中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用款单位。据县财政局局长尤永强介绍,建设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好处多多,一是有利于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二是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能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这是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