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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石油三巨头的天然气涨价申请缺乏合理性
稿源: 新浪财经  | 2006-10-30 15:32:28

  周义兴

  最近,随着全球天然气价格谈判的日趋激烈,国内油企越来越难以承受价格倒挂带来的压力。记者近日获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巨头已向发改委递交了申请LNG(液化天然气)涨价的方案(《东方早报》10月30日)。

  毫无疑问,如以国际石油市场的视野观察,在天然气价格倒挂的情况下,国内石油三巨头的天然气涨价要求,在情理上似乎完全是一个与国际市场接轨,同时也是顺理成章的要求。然如将这种要求在现有国内油企体制和市场垄断的条件下加以观察,也许将石油三巨头的涨价申请看作是垄断企业转嫁市场压力、意图掠夺公共利益之举,似乎在情理上更符合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因而以市场经济要求,以公平的市场竞争与公正的行政监管以推进石油体制的改革,肯定要比只将价格接轨的单兵突进改革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首先以行政监管的公正性看,由于现有国内石油市场产业链所决定,其在开采(进口)、加工、销售等环节尚处高度的垄断状况。因此国内石油市场垄断巨头,一方面在有些环节疯狂地吞噬着垄断市场的巨额利润,另一方面也因零售环节的行政价格控制使其企图统吃市场的冲动不能得到满足。在这,要引起社会关注、同时也是行政监管要重视的是,现有石油巨头所提出的涨价申请是基于国际市场的情境(尽管有与国际市场接轨漂亮理由),因此在现有国际市场的开放与国内市场垄断并存条件下,如果没有国内石油市场的开放与国际接轨的同步推进,那不难预见的就是,石油产品价格如一味地顺应垄断要求与国际接轨,也许在结果上就会进一步强化国内石油市场的垄断状况,从而使国内石油市场的机制受到更大的扭曲。所以面对国内石油市场现状,行政监管部门应站在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与市场经济发展立场,要在推进石油市场改革过程中,坚持接轨与开放同步改革的思路。想这,同样也应是行政对石油市场监管的基本思路。

  还有以市场经济观点,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早已证明,市场经济虽然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经济机制,然却是现有最好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市场的开放与公平竞争理应是社会的最优选择。因而具体到国内石油市场,一面在进一步的打破现有市场垄断同时,以促进石油市场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以公平、公正的行政监管钳制石油垄断的反市场要求,与市场经济健康进步要求上就显得相当迫切。

  所以,面对国内石油三巨头的天然气涨价申请,无论从市场经济角度还是以公正的行政管理要求看,其都缺乏所应有的合理性。而在现有垄断情况下,以行政强制的方法将油企上游的暴利补贴下游亏损,似乎更符合市场与社会公平理念。对此,不知有关部门以为如何?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