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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将全方位扶持就业困难群体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0-31 06:49:0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萌)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政府积极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补助标准将于近期作出调整,以低技能要求、灵活就业为特色的公益性岗位最低工资将从每月670元提高到750元,与市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一致,这是我市财政扶持就业困难群体的又一重要措施。

  今年1月至10月,我市财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医疗保险基金补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补贴、风险资金等各方面支出已达到5.8亿元,其中对就业再就业的支出就有1.97亿元,占到社保支出的三分之一。

  每个月不低于750元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400元的大龄失业人员生活补助……目前,根据就业困难对象的不同,我市财政兼顾“授鱼”和“授渔”,为这部分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就业略有困难的,实施再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和用工补助。今年市本级共支付2.1亿元的用工补助、2500万元的大龄失业人员生活补助和900万元的再就业援助补贴。对就业技能不够的,实施再就业培训补贴,提高其谋生本领,为此市本级今年安排了500万元专项资金培训下岗失业人员。想创业或做小生意的,实施开业或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前三季度113户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获得了387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就业特别困难的,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今年这项补贴额度为2000万元。

  一系列的就业再就业财政扶持政策,已经使一部分曾经靠“低保”生活的下岗失业人员脱离了低保人员队伍。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中,5.1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52万名。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不少,解决好他们的就业及就业过程中的问题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除了来甬找工作、学技能能够获得一定的政府补贴外,新近出台的《低标准养老保险办法》还规定,原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工单位缴付;新出台的住院医疗保险办法,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也列入参保范围,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