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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智利企业享受零关税优惠待遇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10-31 10:14:57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10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已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智利的商品若在关税减让范围内即可受到优惠待遇,且有许多产品能享受零关税的优惠待遇。

  慈溪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企业,在办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时,必须预先在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申请表》、按规定填制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经香港、澳门转口至智利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申请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据了解,我国目前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共有四种,即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E、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明书和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F。据了解,我国正在与其他几个自贸区进行相关谈判,日后将有更多的区域性优惠政策出台。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