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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昨起实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02 06:58:1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随着自己一天天变老,今年61岁的蔡青仙大妈做梦都想着能领上“退休工资”。昨天是《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天,她一大早就赶到海曙区南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了养老保障手续。根据蔡大妈选择的缴费档次,她只要一次性缴足30160元的养老保障金,就可以按月领取380元的养老金了。从昨天开始,我市社保大门首次向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8万名“无保”老人开启。

  为了让城镇中无保障的老年居民能实现老有所养,今年8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市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无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只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障费,就可以享受与之相对应的养老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每月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分为380元、330元和280元3档。同时,养老待遇水平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这项地方性的福利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无保”老人的欢迎。记者昨日在市区一些街道的办理点看到,老人们争先恐后,参保热情高涨,一些腿脚不便的八九十岁老人也赶到现场为自己圆上“劳保梦”。南门街道尽管在社区服务中心开设了3个办理窗口,但面对众多参保心切的老年居民,工作人员还是忙得不亦乐乎。据统计,该街道目前符合参保条件的240名“无保”老人中,昨日已有8成办理了参保手续。白鹤街道的参保势头更旺,该街道350名参保对象中,几乎人人都有参保意愿。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