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整治要求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先自查自纠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04 07:39:5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得到消息,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实施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已于近日展开。本次整治要求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先自查自纠,随后接受有关部门集中检查。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是否有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雇用人员炒作房价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商品房预售环节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商品房或者以认购选号登记等形式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的变相预售商品房等行为;是否存在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预售广告、在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以及发布内容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等。

  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重点包括:是否存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未向房管部门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行为;在房地产中介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商品房销售代理过程中是否有赚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的行为;在房地产买卖中介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采用示范合同文本的行为等。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