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开始,市物价检查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综合服务费、日常维修费收费标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代办水电收费是否按照规定执行;是否做到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是否存在质价不符的行为;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布收支情况;其他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如果您所居住的小区在物业收费中存在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