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镇海法院昨天向媒体通报了一起跨省执行成功的案件,同时宣布一项跨地域执行的承诺:申请执行人若能够出示确凿证据,证明在外省市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保证在1个月内优先派遣执行人员赴外省市实施执行;遇案件重大、情况特殊的,法院立即派员赴外省市实施执行。
镇海法院通报的是一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跨省执行情况。交通事故肇事人陈某是江苏人,被法院判决应向事故受害人赔款2万余元,但他一直未履行赔款义务,受害人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镇海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委托了江苏的法院执行这一案件。但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没回老家,当地法院找不到陈某,执行一年多了还是没有结果。
上月19日晚上6点,镇海法院的秦法官得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来电称被执行人陈某已回老家。法院领导拍板:连夜派员赴江苏实施执行!当天下午申请执行人就拿到了2.2万元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