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琼通讯员李闽华宋杰枫)几名擅长网络技术的青年,以出卖游戏装备为名,引诱他人登录自己设置的假银行网站,随后盗窃他人卡内现金(本报10月18日曾作报道)。11月2日下午,鄞州区法院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邵某等3人以盗窃罪被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施某因窝藏赃物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从2005年10月底开始,邵某、邹某先后委托谢某制作出售网络游戏装备的网页、假冒的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线支付页面和能够记录他人银行账号、密码的后台数据库程序,谢某先后共收取邵某、邹某支付的制作费、修改费及网络空间使用费约2000元。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初,邵某、邹某在互联网上诱使他人在虚假的支付页面上进行操作,盗取他人卡内现金分别达22000余元和8900余元。施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邵某存放赃款,并多次为其存放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