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1月3日,在镇海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反馈会上,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郑重宣布:镇海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的基本条件和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一类考核验收标准。验收组一致同意镇海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
11月2日~3日,由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组长、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副司长程立峰带队的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11月2日上午,我区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汇报会,向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汇报了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情况。区领导郭华巍、马卫光、林瑶、陈召华、江鲁、罗思维、高岭夏、张江华、郑世海、翁雪莲、汪卫国,区长助理王耀军参加了汇报会。会议由验收组副组长、省环保局生态处处长陈爱民主持。
听取汇报前,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观看了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汇报片。验收组认为该汇报片反映了镇海的特色,描绘出了镇海人民安居乐业的景象。
汇报会上,区委书记郭华巍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简要地介绍了镇海的区情后,向验收组详细地介绍了近年来我区在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过程中的一些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经验体会。
验收组在区领导陪同下检查我区创建工作。(刘开品 摄)
区领导陪同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组考察蛟川电镀中心。(刘开品摄)
郭华巍说,自2003年镇海区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区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浙江生态省和宁波生态市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生态镇海”工程建设。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这几年,镇海区的生态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双赢。
听取汇报后,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按照验收程序分4组对我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他们查阅了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就创建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听取了我区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汇报;深入招宝山街道后大街社区和城东社区的一些公共场所,就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还参观了镇海区十九届金秋菊展、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和镇海中学。
11月2日下午,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组在区领导郭华巍、马卫光、林瑶、郑世海的陪同下,现场检查了区环境监控中心、镇海污水处理厂、在建的区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蛟川电镀中心、南洪畜禽集中养殖小区、庄市街道光明村、雄镇生态林带、中大河骆驼段、宁波化工区的聚丰化工有限公司和垃圾焚烧发电厂。
11月3日,我区召开镇海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反馈会。区领导马卫光、陈召华、江鲁、罗思维、高岭夏、张江华、郑世海、汪卫国,区长助理王耀军参加了反馈会。
在反馈会上,受验收组委托,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生态处调研员刘玉平宣读了对镇海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指出,镇海区自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走出了一条富有自己特色的道路。
程立峰高度评价了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他说,在镇海的一天半时间里,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镇海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之间配合默契、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生态示范区创建氛围。他认为镇海区在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过程中,建立起了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实现了高科技的监管方式和市场化治污的运作模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园区循环经济和生态廊道建设,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程立峰希望镇海区能够保持现有的创建领导机构不变,保持良好的协调机制不变,保持有力的工作措施不变,保持高涨的创建热情不变,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的经验,使这种经验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政府决策的依据和参考。他希望镇海区能够进一步提升创建目标,做好充分准备,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区创建目标迈进。在今后的工业化进程中,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来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要把新农村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切切实实抓出成效,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区委副书记、区长马卫光代表区委、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说,对于验收组的肯定和鼓励,我们一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这次通过验收组的验收当作鞭策日后工作的的动力;二是要乘势而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区,力争2008年创建成功;三是要永不满足,再谱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篇章;四是要牢记使命,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同时,马卫光也希望国家环保总局,省、市环保局的领导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镇海的环保工作。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大工程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