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想要回借给邵某的十余万元借款,就与严某(已判刑)商量将邵某从舟山骗到宁波,又将邵某从宁波押至宁海,限制其人身自由达70多个小时,近日,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华某。
2004年12月1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华某因邵某欠钱未还就将邵某骗到宁波。当晚,华某与严某商量,策划将邵某拘禁至宁海追讨借款,严某又纠集了娄甲、胡某、娄某、娄乙(均已判刑)等人赶到宁波。13日上午9时,华某将邵某骗上由严某驾驶的车上,将邵某押到宁海。严某等人先后将邵某非法拘禁在宁海几个宾馆的房间内,由娄甲、胡某、娄乙负责看守。期间华某、严某多次向邵某催讨借款,娄某还对邵某进行殴打。直至16日上午9时许,邵某才被县公安局民警解救。
案发后,华某一直在逃,今年9月15日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