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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横溪镇非法"会头"仍不露面必受制裁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1-06 13:38:19

  受害人拿起法律武器

  中国宁波网讯 10月18日,晚报报道了鄞州区横溪镇一名姓石的妇女非法“标会”上百万元后突然“蒸发”的事。记者了解到,此事现已有了新的进展,部分受害人已决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法律界有关人士指出,“会头”石某如果继续不露面,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据了解,这起事件受骗上当者有数十人。一名周姓受害人说,“会头”石某人称“石阿五”,在横溪菜场做水产生意,平时给人的印象还不错。几年前,石某开始设立“标会”,先后有70多人入会。当地有一妇女早年丧夫,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一笔钱,听说入会后,遇到急事,会员之间可以互相接济,就入了会。她说,每月交500元,她累计已拿出了1.3万元,这些都是她的血汗钱。如今,石某竟然一走了之,真是太没良心了。

  不少受害者手里还持有石某消失前几天写的“借条”。据了解,以前石某收到“会员”的钱后,都没有出具书面凭据。10月10日前后,石某主动找到部分受害人,写下了“借条”。正当大家以为她这人还算“靠硬”时,没想到她突然消失了。据了解,除了收“会费”外,石某还以“自己做生意”、“姐夫开厂”等名义向“会员”借款,最多的一个数额高达20多万元。

  此事现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法律界人士指出,石某私自组织民间“标会”,若情况属实,她将面临法律制裁。按照我国法律,只要受害人在规定期限内报案,有关部门将对石某所负的责任进行终身追究。因此,石某只有面对受害人,承担应承担的责任,尽量减轻受害人的损失,才是惟一的出路。(记者戴伟龙张寅)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