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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假烟运宁波一烟贩获刑五年被罚十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1-06 13:46:04

  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从外地大肆购入假烟到宁波市场批发出售的浙江临海人顾某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判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顾某自去年9月起从福建省漳州市购进假烟,进价为每箱1000元左右。卖方雇人用货车将假烟从福建运送到宁波某联运公司,由联运公司老板代为接货,随后再由顾某出面或指派他人到联运公司拉货。经查实,去年11月8日至12月26日期间,顾某先后10次从漳州方面购进假烟共计721箱,分5次支付货款,共计70万元。去年12月29日,顾某又购进假烟89箱,所购的假烟均按批发的形式以每箱高出进价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个体烟贩。今年1月8日晚上,顾某又以同样方法从漳州购进假烟104箱,装运假烟的货车于次日凌晨行驶到鄞州区藕池村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货值金额达12万余元。

  鄞州区法院现认定,顾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屠传宏范宏雷)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