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区国土分局获悉,从1999年至2005年,该分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规划手段拓宽用地空间总数达4.95万亩,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该分局规划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1997年制定的《1997年~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海区可用于建设的土地只有7386亩,经过多方努力,几年来我区已拓宽用地空间4.95万亩。增加部分主要来源于以下举措:2000年,国土分局通过规划手段,报省政府批准,将我区6个镇(街道)的1.6万亩一般农田调整为可用于建设的待置换土地;2001~2002年,通过基本农田异地代保代划政策,分别在湖州、象山各调剂5000亩基本农田代保代划指标,将我区1万亩土地调整为可用于建设的待置换土地;通过围垦海涂共增加1.85万亩未利用地用于工业建设,其中宁波化工区约增加1.1万亩,镇海经济开发区后海塘区块约增加7500亩。
据了解,在用地空间得到拓宽的基础上,为更好服务于镇海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区划调整,近几个月来,区国土分局对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修改,目前已基本完成。在修改过程中,区国土分局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明两年急需上马的项目及农民私人建房作为着重考虑的内容。此方案出台后,将有力地促进我区“两中心一基地”的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镇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