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薛智谊)气候逐渐转冷,“电暖宝”的销售旺季即将到来。近日,市质监部门对慈溪、余姚电暖宝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仍有企业在生产明令禁止的旧款电暖宝。
贮水式电热水袋,又名“电暖宝”,因使用比较方便、价格低廉,自面世以来就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由于其液体电极通电加热的结构设计,在工作原理上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有漏电隐患,无法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使用。市质监部门组织电器专家多次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各方达成统一认识:企业必须停止原结构的产品生产,同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新产品标准,按标准重新组织生产。
执法人员对余姚市近20家贮水式电热水袋生产企业进行了联合突击执法检查,并对其中5家企业的此类产品进行了封存和抽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从检查情况看,仍有一些企业规模偏小,存在着偷工减料现象,产品工艺结构不合理,没有安装过压保护装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执法人员对慈溪市电暖宝生产企业执法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仍在生产电极式电暖水袋产品。执法人员共对8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涉及电暖饼、电热水袋等产品共14580只,其中3960只产品被依法封存。
质监部门郑重告诫这些生产企业业主,不要因贪图一些小利而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在使用此类贮水式电热水袋(电暖宝)时务必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