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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高架突然倒下砸掉10岁女孩半颗门牙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1-08 07:44:54

  中国宁波网讯 “为什么想要学校道个歉就这么难?”昨天,家住奉化市的林女士反映,一个月前,她读奉化万竹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在学校受伤破了相,但学校没有尽到告知家长的责任。心痛不已的家长要求学校承担相关责任并道歉,可在事发一个多月后,校方仅送来了300元现金,也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奉化市大堰镇,女孩林多说这事发生在9月21日的下午3时,四年级的选手跳高完毕后,体育老师要求他们站在跳高架旁边,继续观看六年级的选手比赛,不久,她就被掉下来的杆子砸到了嘴,导致一颗门牙断裂。事后老师只要求林多用冷水冲牙并回家休息。

  林多的母亲说,女儿被砸断的门牙是几个月前刚换的新牙,不可能再长了,医生说要等到孩子成人后才能修补,期间只能靠戴牙套来维持,牙套的费用在800元以上。“对于女孩子来说,断了门牙就等于破了相。”孩子的家长担心这事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阴影,并认为学校老师事后不告知家长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据了解,学校后来给了林多300元钱作为赔偿,可体育老师和校方都没有当面向家长解释事情的经过,也没有一句道歉的话。

  万竹小学当事的体育老师告诉记者,林多出事时站立的位置是他指定的,当时还有其他同学站在那个位置。出事后他觉得孩子伤得并不严重,所以没有带孩子前往医院,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是他工作上的失误。

  学校陆校长表示,学校事后向家长提出可以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但家长拒绝接受。至于道歉,陆校长认为这是个小意外,学校并没有责任。-律师观点学校应承担责任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俞友多律师认为,跳高架倾倒导致学生受伤与体育老师的判断失误有一定关系,老师应该承担过错。而老师的行为属于公职行为,学校应当承担该事故的责任。对于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程度、赔偿数额,由于未涉及未成年人还要修补牙齿的费用的问题,学校和家长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司法程序经医疗和司法机构作出鉴定和估算。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