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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解读:单位GDP能耗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08 09:56:52

  中国宁波网讯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城市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与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是“社会经济”考核指标之一,要求被考核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降低。

  近年来,市政府制定和出台了《宁波市工业循环经济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节能政策,主管部门也出台了《宁波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大力开展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推广。地源热泵、塑机节电器、灯光节电器、太阳能光伏技术和电机变频调速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市还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渐成规模。投资3.8亿元的宁波慈溪风电厂示范工程,充分利用海涂风能资源,项目一期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发电量957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3.63万吨;枫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建成1.2万千瓦垃圾发电项目,从2003年建成以来累计供电1.15亿千瓦时。我市对太阳能的开发利用也日益成熟,仅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面积就达到了27万平方米,每年节约电力2.96亿千瓦时。

  全国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平均为每万元1.40吨标煤。我市200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为每万元0.94吨标煤,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曹爱方谢小诚)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