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渗漏是住宅建设中的一个通病,多发于屋面、外墙面、外窗套、露台、厕浴间、厨房和楼地面、地下室等部位。这种通病已成为当前业主投诉的热点之一。最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分析认为,住宅渗漏通病背后隐藏着四大问题。
问题一:工程设计先天不足
一些设计单位对建筑新工艺、新材料运用不重视,设计水平提高缓慢,表现在住宅防水方面,主要是有的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不了解各种防水材料的品质,应设防的不设防。有的设计随意确定设防等级,建筑图和结构施工图在同一部位的设防等级不一致。有的设计在施工图上未标明防水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执行标准。
问题二:建设单位行为不轨
一些不良房产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热衷于以压低工程造价、最低价中标和签订黑白合同应付执法部门。他们大都不重视防水工程质量,有的甚至直接指定劣质防水材料。我市某一即将竣工的大型住宅小区中,就把国家明文限制使用的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用于高层和别墅屋面,被安质站责令全部返工。
问题三:监理公司未能尽责
部分监理从业人员对不断涌现的新型防水材料了解不够,在工程监理中的业务能力受到限制,或迫于建设单位压力,在监理中不敢提出设计问题,不能严格履行职责。还有些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质量文件审查验收把关不严,既未督促施工企业制定专项方案,又疏于现场监督,对防水工程验收也不够重视。
问题四:施工粗糙偷工减料
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建设、监理单位对防水材料不太了解的弱点,擅自采用国家已限制使用的产品;有的施工单位先少量购买正规材料报验,后大量购入劣质材料;有的施工单位涂改、伪造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蒙混过关;有的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差、质量意识淡薄,明知材料劣质照用不误;还有些总承包单位在利益驱动下,忽视施工过程管理,不签订施工合同,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对进场材料验收把关,不注重构造做法,也不按规范要求验收防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