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日前,市质监稽查执法人员对慈溪、余姚电暖宝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不少企业仍在生产明令禁止的旧款电暖宝。
贮水式电热水袋,又名“电暖宝”,因为使用比较方便、价格低廉,自面世以来就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由于其通电加热的结构设计存在先天性的缺陷,无法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使用,市质监部门已作出规定:企业必须停止原结构产品的生产,同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新产品标准,按标准重新组织生产。
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对余姚市近20家贮水式电热水袋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并对其中5家企业的此类产品进行了封存和抽样。执法人员对慈溪市电暖宝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也发现,部分企业未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执法人员共对8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涉及电暖饼、电热水袋等产品共14580只,其中的3960只产品被依法封存。
对此,质监部门将继续跟踪相关企业的生产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与此同时,质监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此类贮水式电热水袋(电暖宝)时务必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