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我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成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据悉,此为全市首家。
2004年6月,区农林局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自此,区农林部门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通过职能的调整和归并,使全局的农业行政执法基本走上了综合、集中、统一、高效的轨道。
两年来,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购置了较为齐全的办公配套设施和办案设备,目前配备的设施为全市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了办案、执法人员管理、行政许可法配套等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对办案的案卷严格做到一案一卷归档。至今连续多次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同时,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并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积极实施依法护农行动。
此外,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至今全区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已基本建立,全面实行了“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为畅通农民维权渠道,强化执法服务职能,出台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发挥农资打假举报电话“12316”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截至2006年6月,全区累计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238起,其中立案查处139起,收缴罚没款近68万元,结案率和办案正确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