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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11-11 07:37:57

  中国宁波网讯 (苏善生)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宁波市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段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所突破,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淡化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宁波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干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评价结果。各校须把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普教科)审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市教研室确定考试范围,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力量命题,各地组织考试、阅卷、成绩评定(市三区初中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只准予其结业,结业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以内。

  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等六科,各考试科目的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10分(长跑或游泳,具体项目由各地定),总分590分。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内容根据省教育厅教研室制定的各学科考试范围,结合我市实际作出适当调整,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的《宁波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作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各学科考试范围原则上以初中毕业学年度的内容为主,有些学科适当涉及初中阶段其他年级的部分内容。

  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依据《宁波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和要求,严格把握学业考试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以上),注意多种题型的整合,在命题时将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设置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考试难度。学业考试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由毕业班班主任撰写,平行班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

  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段学校招生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或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解读

  中国宁波网讯(苏善生)根据宁波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每一类包含若干项。每一类测评结果呈现为A等或P等或E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若两个或多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A等;若两个或多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个或多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E等。每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结果呈现为4个等第,如1A3P、2A2P等。

  据介绍,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若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或在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中获得奖项者,其测评结果经认定可评定为A等。

  审美与艺术类

  审美与艺术类包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

  音乐、美术测评内容均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音乐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欣赏与基本常识等四项内容。美术测评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

  实践与服务类

  实践与服务包含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两个分项。

  社会实践测评内容包括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完成课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由班级评定委员会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

  社会服务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社区服务、家校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参与的时间与表现,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议及参加公益活动的证明等进行综合评定。

  运动与健康类

  运动与健康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兴趣、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运动技能主要反映在初中阶段学习体育掌握的技术水平。每个学生每学年均须参加4项技术动作的测评,其中2项由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定,另2项必须是由教师指定的所在学年所学的技术动作。

  健康水平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测评结果,直接确定为P、E两等。

  探索与研究类

  探索与研究包含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三个分项。

  信息技术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小组互评,进行综合评定。理论知识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学科知识、网络文化等方面的程度。操作技能主要反映学生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科学实验操作测评由学校组织,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为主。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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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