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芦女士:我家住在曙光一村,10月29日上午8时左右,我妈妈在曙光菜场买菜时踩到菜场过道上的垃圾摔倒了,两个手臂都骨折了,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却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记者调查:昨天中午,记者和芦女士一起来到曙光菜市场。芦女士要求市场承担一定责任,市场方面却表示,他们调查了事情的经过,责任人应该是没有及时清理垃圾的摊主,市场管理方没有赔偿的责任。摊主表示垃圾不是他扔的,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芦女士认为菜市场的管理部门有清扫市场过道的义务,这事是因为市场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导致她母亲受伤。昨天下午,受理该纠纷的消协工作人员说,在法律上讲,市场有部分责任,不能推脱自己应有的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