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慈溪
物业管理纳入日常监管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6-11-13 13:29:11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市建设局对全市18家物业管理企业所管理的17个小区、1个商务楼宇进行了检查,并向存在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据悉,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房屋维修、装修管理,硬件设施、设备管理及其它等六项工作和各项工作的书面记录资料。检查发现,18个物业管理项目的总体管理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了部分企业管理的项目不尽人意,存在人员缺岗、管理不到位、档案不完善、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市建设局向存在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我市于今年8月份开始实施《慈溪市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日常监管办法》。检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每月不定期对全市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商务楼宇)进行例行检查或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较差、甚至有违规行为的,将责令有关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将作复查,对整改不力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出现重大管理责任事故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当年度该企业所有项目的年终考评资格和之后半年内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资格。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