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工商部门首次审查我市银行业格式条款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6-11-14 11:23:54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上午9时许,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特别召开会议,对前段时间开展的我市银行业格式合同的审查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

  近年来,有关格式合同不平等、不规范,甚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而相比其他格式合同,银行业的格式合同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今年“3·15”期间我市消协部门开展的主要消费服务行业消费环境大型调查显示,在下发的600份调查表中,有306份调查表对银行服务业的格式合同表示不满。

  基于这一背景,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就相继收集了我市19家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的127份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格式合同样本,着手对其中的格式条款开展审查。为了确保格式合同审查的公正、全面,工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把这些格式合同样本送到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请那里的专家教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点评。据了解,这是我市工商部门首次对银行业格式合同开展审查行动,也是继前不久慈溪之后,第二次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格式合同审查点评。到目前为止,工商部门这次对银行业格式合同的审查已经基本完成。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有关负责人在通报会上指出,在审查的127份合同中,存在问题的条款有270条,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有212条,明显不合理的条款有58条。至记者发稿时,宁波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和市工商局有关人员正在对各类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条款进行逐一点评。(周立明宣文)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