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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澄清我国养犬政策是限养不禁养
稿源: 中国网  | 2006-11-14 13:12:40

 图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发言

  中国宁波网讯 在今天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强调:国家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和饲养以后,主要还是怕这些犬出来伤人,出于保障公共安全来考虑。我还没有听说哪些地方收容了犬以后杀掉的事。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把它收容起来还是要作为朋友来对待,还是要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鲍遂献指出,对于养犬的管理涉及到几个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职责来分工,公安机关主要是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主要负责查处涉犬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犬伤人的问题,另外一个是犬扰民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驱使恶犬来伤人,用犬来阻碍执行公务,对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006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暨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有关情况。发布会将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作现场新闻发布。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