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孙美星)由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今日起实施,各商场、超市名目繁多的店庆费、节庆费、促销宣传费将被叫停了。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多数供应商对《办法》的出台拍手叫好,但很多厂家代表对新规能产生多大的实际作用,并不乐观。
昨天,记者采访了多位宁波地区产品供货商,他们都表示大卖场向供应商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已成为零售行业中的“潜规则”。“宁波家电卖场的进场费每年都在加码,几乎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某空调品牌宁波供货商告诉记者,要进入销售业绩好的家电连锁卖场,一家门店他们每年要交20多万元进场费。“供应商进超市一般要一次性缴纳进场费几千甚至上万元。”某知名食品品牌宁波代理商表示,除了进场费,逢年过节还要缴纳过节费,碰上店庆还要缴纳店庆费,为了得到一个好的摆放位置还要缴纳端架费,还有各种装修费、条码费等等。
据了解,《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禁止收取合同外的促销服务费;不得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或变相收费;不得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在未提供促销服务时,不得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供应商促销服务费用。
很多供应商对记者表示,“如果真的能把每年几十万的进场费省下来,我们会让利给消费者,商品的销售价格肯定能够下降。”某品牌糖果供应商表示,品牌产品利润空间肯定不如一些劣质产品大,所以在进场费的投入上反而相对较少,取消进场费对提高超市、卖场商品质量也有一定的作用。不过他们也担心,新规具体执行起来有难度,就算商家不再收进场费,可能又会生出别的收费名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