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崔小明)昨天,2003年宁波市大学生回报助学的受益者陆晴的母亲将2000元现金交到团市委,称这是她刚刚毕业的儿子委托她将钱返还的。据了解,这是团市委自2003年实施回报助学以来收到的第一笔返还款。这笔钱目前已存进宁波市大学生助学基金账户,将用于资助新一批贫困大学生。
据了解,2003年团市委推出回报助学计划,要求受助者除了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外,大学毕业后应力所能及采取分期或一次性方式偿还宁波市大学生助学基金,以留作资助他人之用。当年,家境贫寒的陆晴得到了2000元的资助后,顺利就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校期间,陆晴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此外,他勤奋刻苦,自立自强,多次获奖学金,最多一次拿到6000元奖学金。去年12月,即将毕业的陆晴参加了我省公务员招考,结果被浙江省第二监狱录用。今年8月,陆晴毕业后到单位报到。尽管还是见习期,工资也不高,他自己用的电脑还是亲戚给的旧电脑,但陆晴还是想着要把3年前团市委资助的2000元钱还上。前不久他跟妈妈商量这件事时,得到他妈妈的大力支持。昨天,他妈妈将陆晴的部分工资和家里凑的2000元钱送到了团市委。
陆晴的妈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知道这2000元钱即使不还也没有人来问,但他们良心上过不去。儿子毕业后家里的经济状况会越来越好,把钱还上好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团市委助学行动的有关负责人说,团市委实施大学生回报助学,主要是促进受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回馈社会的观念,宁波市大学生助学计划办公室与受助学生签订的协议虽然没有严格的借贷关系,但他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像陆晴一样积极返还助学款,只有这样,回报助学活动才能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