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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婚庆鞭炮声成为了扰民之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11-15 10:24:37

  中国宁波网讯 结次婚要放几回炮仗?

  最近这一个月来,市区某中学的陈老师一直精神疲惫,“这都是让鞭炮给闹的,10月份里,我没睡过几晚安稳觉”。她无奈地抱怨。

  陈老师所住的小区,从9月下旬开始,不断有人结婚、乔迁新居,喜庆的爆竹放得像过年一样。10月28日这个结婚的好日子,有户人家头天晚上11时许就开始放鞭炮,凌晨4时多又放了一次,鞭炮一响,小区里狗吠声、小孩啼哭声混杂着汽车报警器的嚣叫声,几乎响了一晚。物业管理处的同志说:“业主不断打投诉电话,我们派了保安去劝阻,但没啥用。”

  今年是“结婚年”,婚庆闹猛,乱放爆竹也就更多。上个月,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不少有关喜庆鞭炮扰民的投诉电话,不少小区的业主论坛上,同样的抱怨帖也有不少。家住海曙马园路的庞先生来电说,也不知是哪里传来的“规矩”,结婚炮仗越放越多,从早起梳洗、出门迎客、参观新房一直到送入洞房,每个环节算下来,结一次婚竟然要放五六次烟花爆竹,“尤其是凌晨和半夜时,烟花、鞭炮一响,周边住户全跟着遭殃了!”鞭炮烟花从哪里来?

  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正月十五以后,老三区(江北庄桥、洪塘、慈城除外)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那城区里燃放的爆竹烟花又是哪里来的呢?

  “老三区禁售区域里没有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市民的鞭炮都是从城郊买来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方处长如是说。像毗邻城区的鄞州宋诏桥、下应一带,以及江北庄桥、洪塘等地,都有鞭炮销售店,市民用私家车跑一趟就运回来了。据统计,平常月份里烟花爆竹销售的总量,为春节开禁时消耗量的10%左右。

  前天,记者来到宋诏桥一家烟花爆竹销售店,正好碰见一对江东区的新人在采购,开列了一长溜的清单,光大号的烟花就要了七八个,准备这个月结婚用。准新郎告诉记者,不放的话,就不够喜庆了。据店主说,九十月份结婚高潮时,店里的货差不多都卖空了。

  违规燃放为何难制止?

  “市民大都知道城区禁放的规定,但看见违规现象后,很少有人会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蔡大队长对此颇感奇怪。

  根据《宁波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目前除了市级大型活动经报批后可燃放烟花爆竹外,任何单位、个人在禁放区域都不得燃放。据了解,今年共有7家单位因为开业喜庆、动工仪式等违规燃放爆竹,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不过,市民个人受罚的很少。

  近年来,公安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禁放规定,并会同安监部门,对老三区进行严管、严查。但为什么一些单位和市民令行难止呢?蔡大队长说,原因是多方面的。遇婚嫁、寿庆、乔迁等喜事,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传统习惯一时难以改掉,且处罚起来难度很大。燃放时间一般都很短,查处时即时取证困难,蔡大队长说,“有一次听见开元大酒店附近有人放鞭炮,等跑出去一看,炮声停了,地上也扫干净了,这就没法查处了。”此外,民警的查处工作,往往遭遇市民的不理解、不配合,被认为是有意冲了人家的“好事”。蔡大队长说,还有一点,就是目前的处罚标准太低,对违规者缺乏震慑力。

  “与邻为善”意识要加强

  今年9月,公安部门委托市城调队,在老三区和鄞州区的400户家庭中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显示,八成市民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执行情况总体感觉比较满意,但同时发现,有近半数市民存在漠视的心态,“宁可冒被处罚的危险也要违规燃放”。而且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市民对具体禁放范围和违规后处罚规定不完全了解。

  针对以上情况,蔡大队长说,“限放”规定能否奏效,关键在于市民文明素质和意识的提高,要靠大家自觉。

  “新人们可别光顾自己喜庆,乱放鞭炮,把结婚喜庆变成了扰民事,甚至造成邻里矛盾,就太不值了。这种不和谐的炮仗,还是少放、不放为好。”江东区卢先生的这番话,说出了众多市民的心里话。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