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饰)今日起,我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并执行新标准,这是昨日记者从宁波兴光煤气集团公司镇海供气站获悉的。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中的特定用户(系指原计划气、集资气等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14.5kg)由现行每瓶40元调整为60元,调幅为50%;特定用户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由现行每立方米6.5元调整为9.8元,调幅为50.8%;其他用户的管道液化石油气由现行每立方米8.5元调整为12元,调幅为41.2%;特定用户的管道人工天然气由现行每立方米2.8元调整为4.2元,调幅为50%;其他用户的管道人工天然气由现行每立方米3.5元调整为5元,调幅为42.9%。
非居民生活用气的管道液化石油气调整为每立方米16元,管道人工天然气调整为每立方米7元。
据悉,政府部门将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液化石油气价格补贴。低收入家庭以市民政局每年年底在册家庭为准,须持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领取补贴。补贴金额按每年每户8瓶、每瓶60元与45元的价差计算,即按每户每年120元补贴,所需年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统一安排。液化石油气价格补贴每年发放1次,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底与物价指数上涨补贴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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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是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根本要求。现行的液化石油气价格机制已成为阻碍天然气推广的重要因素之一。按照热值换算,现行特定用户(系指原计划气、集资气等用户)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比天然气便宜,影响到管道液化石油气向天然气的转换。
其次,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市现行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特定用户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不符合价值规律,不利于液化石油气的节约利用。
再次,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也是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扬,液化石油气进价由2000年每吨2770元逐年上涨到2006年1~10月每吨5189元,涨幅达87.3%,但我市特定用户液化石油气价格一直维持2000年10月调整制定的较低价格水平,购销价格倒挂成为相关经营企业连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与前几年价格调整相比,这次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具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进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调整管道燃气工程配套费等三个特点。
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事关我市的能源战略,又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对此十分慎重。在价格改革工作过程中,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各方面消费者代表参加的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座谈会,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向市人大、市政协作了专题汇报,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在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中,采纳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如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由一次性并轨改为适度调整价格标准;将推进管道燃气设施建设作为当前液化石油气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继续保留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制度,并实行相应的财政补贴等。